专精特新中小型企业
申报条件
专精特新中小型企业(省级)
1、从事细分化2年以上(主导产品);
2、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万元,不低于总收入的3%;
3、上年度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;
4、评价60分以上。
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(国家级)
1、从事细分化3年以上,主营业务收入占总额的70%以上,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%;
2、 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%。
申报材料
一、专精特新中小型企业必备材料
1、企业营业执照;
2、上年末缴纳社保证明;
3、三年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;
4、数字化水平测试等级结果证明(http://caii-sme.indusforce.com/#/Selftest)。
二、根据企业实际填报情况及评价计分所需提供
1、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需提供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证明(包括银行到账凭证及融资报告等);
2、荣誉奖励:省级以上科技奖励、中华老字号、省级以上质量奖荣誉、“创客中国”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名单及获奖证书等与申报有关的其他佐证材料;
3、为国内外知名大企业直接配套证明(合同、发票、供应商资质证书等);
4、建立质量管理体系,获得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;
5、知识产权证书(专利、注册商标、主持(参与)制修订标准等);
6、上年度主导产品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证明材料(可自证或由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证明,应能真实、准确、全面反映企业主导产品在所属细分领域的市场地位、国内外市场的占有率及排名,具体格式不限。第三方机构一般为省级以上行业协会、权威媒体及大型咨询机构等。);
7、建立研发机构及级别证明(主管部门认定文件或颁发证书);
9、研发人员数量证明。
三、其他选填指标(非必须)
1、产品获得发达国家或地区权威机构认证(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定)证书;
2、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情况证明;
3、境外经营境况证明;
4、企业认为其他需要提供材料。